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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级以上开发区符合条件可高配领导

2013年07月15日 16:34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后,根据山西省开发区综合经济指标考核结果,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亿元,经推荐考察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主要领导可高配为副市(厅)级。主要领导已经高配为副市(厅)级的开发区,到2015年底仍达不到高配条件的,免去主要领导职务;新任主要领导由所在地市委按正县(处)配备。这是记者日前从全省开发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目前全省有省级以上开发区25个,面积约188平方公里。其中太原经济区等5个,为国家级开发区。从领导干部配备看,有些开发区主要领导为副市(厅)级配备,有些开发区主要领导为县(处)级,此次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对开发区领导配置进行了明确,有了统一规定。

  根据新规定,我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为正处级建制,领导班子由所在地的市委管理。开发区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主要领导高配为副市(厅)级,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由省委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党工委书记,符合条件的可以实行“一肩挑”,实行“一肩挑”的开发区,设立专职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党的建设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可实行管委会主任或党工委书记与所在县(市)委书记交叉任职。 (郑书成)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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