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致函民航局要求航班起飞前公布机长信息
2013年07月15日 16: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了解到,广东珠海邓树林律师、广州隋牧青律师、广州陈武权律师、广州王红杰律师等4位律师已致函中国民航局,要求该局规定,航班在起飞前要向乘客公布包括机长在内的机组成员信息,包括安全飞行时间、飞过的机型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韩亚航空波音777坠毁最终导致3名学生遇难,由此引发部分网友对出行乘坐飞机安全问题的担心。
韩亚航空在空难后公布了失事的客机上4名飞行员的姓名,并提供了他们飞行经验的详细信息。
韩国国土交通部发言人称,在降落前的5个小时中,李康国负责飞机的驾驶。他驾驶波音777的累计时间仅为43个小时,这是他第一次驾驶波音777客机在旧金山机场降落。
据了解,4名律师要求民航局规定公布的飞行员信息包括:飞行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体格检查情况;过往的飞行路线;过往的安全飞行时间;过往的飞行机型;过往的训练记录等内容。
邓树林律师对记者表示,之所以写这份建议书,首要的目的是推动民用航空人员与飞行相关的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上述信息的公开有利于消费者行使选择权、保障飞机乘客生命财产安全。”邓树林说,如果建议书能被采纳,那么对推动民用航空制度的完善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