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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试点交通违法异地处理 车辆归属地可缴罚款

2013年07月22日 10:0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原标题[“跨省罚单”不再折腾人]

人民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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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一个罚单费时费力不说,来回的车马费比罚款还要高出好多倍。”近日,部分网友就机动车跨省违章后处理难问题大吐苦水。

  在网络支付已经十分成熟的今天,把“跨省罚单跨省处理”变为“跨省罚单就近处理”在技术层面上应该不是难事。只要公安交管部门动动脑子、想想办法,就能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捷办法。

  在外省压线或超速被拍照,交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却要求车主驱车千里回违法行为发生地缴纳罚款,这样的“囧事”如今在甘肃将会越来越少见了。

  记者获悉,今年5月10日,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启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异地处理试点工作,年底将逐步推向全省。届时,甘肃籍车辆在省内发生道路交通违法均可异地处理;外省车辆在甘肃境内违章也均可异地处理;甘肃籍车辆在外省发生交通违法部分可异地处理。

  跨省罚单折腾人

  网友直呼“跑断腿”

  甘肃省庆城县一位张姓驾驶员告诉记者,自己忙于生意经常穿梭于西北多个省区。2012年9月份用手机查询违章时,他发现自己驾车经过宁夏吴忠市发生违章被电子监控记录,需扣3分、罚款200元。去年12月,张先生委托前往吴忠的亲友帮忙处理罚款,由于手续不全未能处理。今年1月,张先生亲自驾车赶至吴忠,由于处罚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又未能处理。直到3月份,张先生再次赶赴吴忠,才终于为这张罚单“埋单”。

  “前后折腾几次,我腿都跑断了。从庆城县跑一趟吴忠市,油费加过路费要一千多块,跑了两次下来成本都高出罚单10倍了。难道就没有便捷的办法吗?”张先生诉苦。

  今年5月下旬,张先生去外地办事,一不小心又占用公交车道产生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我查了一下只罚款200元不扣分,可是甘肃本地处理不了,这下又得使劲折腾了。”

  不仅仅是张先生,异地罚款已让不少驾驶员吃尽了苦头。

  外省车辆在甘违章

  均可在本地缴罚款

  结合甘肃省实际,《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异地处理程序规定(试行)》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异地罚缴做出详细规定。根据该规定,“跨省罚单”已经可以异地处理。

  根据该规定,机动车被省内电子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没有异议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以直接到任意一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助办理终端或者移动执法终端接收处理并缴纳罚款;或者到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后按规定缴纳罚款。而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按规定缴纳罚款。

  甘肃省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王晓康介绍,目前自助办理终端的软件开发工作已完成,与银行对接测试结束后,将先在试点的甘肃定西市、白银市、高速公路第一支队辖区所在地安装使用。预计今年年底前,系统便可覆盖全省。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处副处长罗建宏说,现在大部分异地违章均可联网处理。非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则需现场处理。

  目前,外省机动车在甘肃境内被电子监控记录的违章信息全部可以在机动车归属地接受处理;因为当前并不是所有省份都开展了交通违法记录跨省转递工作,所以甘肃籍机动车在外省交通违法也有一部分可以在甘肃处理。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处王韩巍说,“对于没有开展交通违法记录跨省转递工作的省份,只能由当事人与违章发生地、发现地交管部门联系处理。”

  个别省份未联网

  罚款归属仍存疑

  公安部交管局通知开展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19个:第一批10个,为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四川、贵州、青海和新疆;第二批9个,为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和甘肃。据了解,除此之外北京等部分省区市也已开展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这些省区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均可实现共享,交通违法也可以联网处理。但由于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很多车主为“跨省罚单”跑了不少冤枉路。

  据了解,公安部交管局在开展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的同时明确,“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集录入交通违法记录信息的转递工作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同步衔接,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始交通违法记录省级转递,我局不再另行通知。”但是,目前仍有个别省份未开展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成为“跨省罚单”异地处理的死角。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刘宁生教授说:“之所以国内个别省份迟迟没有推行交通违法异地处理,一个重要原因是考虑到罚款资金的归属问题。”他建议通过全国人大补充立法加以明确。作为权宜之计,公安部如能出台统一的办法,将有效促进“跨省罚单”难题的化解。(曹树林 银 燕 高 翔)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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