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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勤原工商局长侵吞赈灾捐款 自称拿去跑项目

2013年07月22日 16:32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庭审现场

  7月18日,武威市民勤县原工商局局长丁生仁涉嫌贪污上诉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开庭审理,此案成为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一堂“警示教育课”。当日庭审中,并没有当庭宣判。对于此起备受武威、民勤当地人民广泛关注的贪污案,本报将密切关注,追踪报道。             庭审直击

  (以下是庭审现场公诉人、审判人员对上诉人丁生仁、高建萍的提问实录。)

  送钱这种事,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

  公诉人问:“从小金库里私分的68194元,你都花在什么地方了?”

  丁生仁答:“主要都拿去跑项目了。跑项目过程中送给‘上面’管项目的领导了。”

  公诉人问:“花钱的事有谁知道?有谁能证明?”

  丁生仁答:“送钱这种事,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如果有第三者知道,这事肯定办不成。”

  公诉人问:“知不知道国家有规定,行政单位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丁生仁答:“不太清楚......”庭审现场,上诉人丁生仁对于公诉人的提问,侃侃而谈。他坦言,尽管一审判决定性他拿了小金库里的68194元,但实际上,在他任期间,为了跑项目,花掉的钱比68194元多得多,具体花掉多少,他也记不清了。总之,在他在任期间,小金库里的290多万元,大部分都拿去跑项目花完了。单位财务方面,每次都是找票充账,至于票据的真假,他也记不清了。

  单位上报账,局长说了算

  公诉人问:“单位上的小金库由谁管?”

  高建萍(女,50岁,原民勤县工商局会计)答:“报账时,只有局长丁生仁说了算。其他的领导班子成员只报过电话费。”

  公诉人问:“你拿了42000元说是加班费,这样的加班费单位上其他人有没有?”

  高建萍答:“其他人没有。但是在工商局,我经常加班,工作非常辛苦。拿加班费也正常。”

  公诉人问:“全民勤县工商局,难道只有你高建萍一个人在加班干工作吗?”

  高建萍答:“不是,有些人也常加班,干工作也很辛苦。”(哭泣)

  ……

  庭审当中,同为上诉人的高建萍和方淑华对于她们从小金库里拿到的42000元,说是领导丁生仁认为她们工作辛苦,给她们的加班费。这样的加班费,并不是所谓的赃款。公诉人问到,既然是加班费就应该光明正大报账,高建萍回答,报账时没有加班费一说,因此,她们在拿了42000元以后,事后都是找票据或其它方式充账。

  赈灾款拿去跑项目、买烟酒了

  审判员问:“你是不是截留了汶川赈灾款85800元?”

  丁生仁答:“是。”

  审判员问:“这些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

  丁生仁答:“都拿去跑项目、买烟酒了,至于送给谁,现在也记不清了。”

  审判员问:“知不知道这些钱是民勤县全体个体工商户的爱心捐款,是他们对国家、对灾区人民的爱心热情?”

  丁生仁:“......”(长时间无语)

  值得一提的是,当日丁生仁是坐着轮椅前来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丁生仁几次强调,一审量刑过重,小金库里的钱,自己都拿去跑项目了,并不存在私分小金库的事实。跑项目的钱,事后都有票据、白条和清单。自己的行为最多是违反了有关的财务制度,并不构成贪污罪。另外,给会计高建萍和出纳方淑华的42000元,那是加班费,因为她们的岗位比较特殊。至于赈灾款,自己也没有侵占,都拿去送领导、跑项目了。(记者 雒焕素)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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