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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2013年07月24日 1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2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深化城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通知要求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补偿机制改革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抓手,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督促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在收入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

  通知要求,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行预约诊疗。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加强医疗服务的精细化管理。研究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和机制,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探索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举措。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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