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小微企业减税精细推进才可落实善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现阶段,整体经济增长进入中速区间,国务院选择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初衷不难理解。小微企业覆盖面广,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毛血管,在吸纳就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加大对于这类企业的扶持力度,就是对国民就业的直接推动。
顾名思义,小微企业体量小,容易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但“船小好调头”,发展潜力大,对于扶持力度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扶持中小企业,具有“投资小”、见效快的特点,无疑是提振经济的一个优选手段。理论上来说,这一政策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前景可观。
小微企业身为社会经济的末梢,对于经济形势非常敏感,他们的经营状况,是基本经济面的一个重要参照系。激活他们,对于经济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也是在保存经济持续发展的潜力。不过,鉴于既往经验,要实现减税效应的最大化,降低小微企业的税收征收额度之余,更要考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精细化程度。
减税政策要真正让小微企业得到实惠,扫清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现实障碍,为政策的落地提供空间,是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如以往附加在小微企业身上的各种杂费、以及繁多的审批程序,都要做相应的清理。否则,纵然有减税政策,很多隐形阻碍会在无形之中,将一部分小微企业排除在政策优惠之外。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面临财政增收压力,而从短期看,减税政策可能加剧这种压力。故而,一些地方在落实减税政策上的积极性或会打折扣。对此,相关部门需有意识地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更要防止地方管理部门,在其他环节变相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