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逾三成“两不具备”贫困村庄已搬迁
昨日,笔者从省扶贫办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目前,全省已搬迁安置“两不具备”贪困村1234条、22390户,占“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总数的三成多。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莫慧机建议加大扶贪开发“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力度。
对此,省扶贫办答复称,由于我省“两不具备”贫困村庄年均搬迁规模从1800户增加到12000户,增长5.7倍;补助标准从原来每户7000元提高到3万元,增长3.3倍,省级筹措资金压力较大。据了解,近年来募集的广东扶贫济困日省统筹资金,仍满足不了“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项目的资金需求(每户补助3万元)。目前,省扶贫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密切配合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省扶贫基金会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印发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企业和善心人士实地考察,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我省“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的搬迁安置事业,募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补助搬迁安置农户和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省扶贪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用五年时间完成全省“两不具备“贫困村庄3000条村6万户30万人的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这一工作进展如何?省扶贫办称,两年来全省已搬迁安置 1234条村、22390户。设立集中安置点347个,集中安置10483户;自找出路、分散安置户(包括进城买房、投亲靠友等其它安置方式)11907户。建(购)住房面积216万平方米,户均96平方米。(记者/雷辉 实习生/王梦宇 通讯员/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