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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京籍子女可就近入学 优先承租家庭失业人员

2013年08月06日 10: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就公租房社会管理和服务征求意见 今后承租家庭失业保障可在承租街道办理———

  “承租北京公租房的京籍人士的子女今后可以在所在地按规定就近入学,家庭成员养老、就医、报销等也可以就近解决。”

  昨日,北京市就公租房社会管理和服务向社会征求意见,该项政策一旦正式实施,就意味着承租北京公租房的京籍人士的子女可以在所在地按规定就近入学,家庭成员养老、就医、报销等也可以就近解决。这意味着公租房管理和服务将坚持居住属地管理为主,各部门协同配合为公租房承租家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公租房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

  京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租房应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满足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租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此外,公租房项目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等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公租房产权单位应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公租房社区内引入养老、扶贫、助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机构并提供社工服务。

  社区招聘优先承租家庭失业人员

  根据规定,公租房家庭中的本市失业人员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其他规定材料,到承租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

  公租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应主动为承租家庭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信息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公租房产权单位应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合,优先推荐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低保家庭就近参加公益社区服务

  根据规定,公租房产权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对承租家庭成员基本户籍情况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做好本市户籍人口户口登记及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工作。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为本市低保对象的,可在承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在社区内参加治安值班、打扫公共卫生、照顾孤老残幼等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劳动时间记录到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时间内。

  新闻追踪

  北京保障房任务完成过半

  根据市住建委消息,今年本市保障房计划新开工16万套,竣工7万套,计划完成投资460亿。目前,根据建设计划要求,建设项目地块已全部落实到位,保障房项目全年任务完成52%

  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十八里店周庄三期定向安置房、大瓦窑回迁安置房二期、石榴庄回迁安置房等项目41个,共计8.3万套,完成全年任务52%;竣工朝阳区王四营限价房、昌平回龙观金域家园两限房、大兴区罗奇营二期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等项目33个,可交用住宅5.1万套,完成全年任务73%;已累计完成投资达到325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1%。

  截至目前,今年全市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3.2万套,其中配租5036套,配售2.7万套。7月17日,市住保办开展了第二次市级统筹配租摇号登记工作,对丰台彩虹家园、未山苑、通州梨园、通州光机电和石景山京原家园等5个项目进行摇号登记,房源共计1337套,参加意向登记的家庭总计4903人。

  相关新闻

  公租房承租家庭9月可申请换房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将在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住保部门将对公租房使用进行抽查,承租家庭违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今后,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房屋调换申请,经区县住保部门审核后,与有相匹配调换意愿的同套型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暂无匹配的将纳入市公租房信息管理平台轮候。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的实施和服务的主责单位,承担家庭办理入住、租赁合同管理、租金收缴、房屋使用监督、物业服务监督、房屋维护等职责。产权单位还将负责受理承租家庭合同变更、房屋调换或调整、退出的申请。租赁管理服务站为承租家庭提供房屋维修等租赁服务,并按租赁合同约定监督承租家庭房屋使用情况,房管员每季度对已入住家庭进行入户检查,了解房屋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承租家庭的违规行为,并定期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通过定期检查、抽查、走访等方式,对房屋使用情况、产权单位和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承租家庭出现违规行为及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将取消承租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进行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禁止申请保障性住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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