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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枣阳40名福利院长拿低保 回应称因工资太低

2013年08月07日 09: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帖曝出湖北枣阳平林镇两名福利院院长拿低保。随后有媒体报道,农村福利院院长吃低保,在枣阳并非个别现象。

  最近是有枣阳当地的论坛有网帖爆料,说枣阳市平林镇有丁氏两姐妹先后是担任福利院的院长,拿低保已经有多年了。随后有媒体报道说,调查发现,网帖中所说的丁某在2001年至2011年期间确实担任平林镇的一个福利院的院长,丁某是镇民政办聘用人员从2007年开始丁某开始低保金,网帖称福利院院长吃低保在枣阳并不是个别现象,从2007年起,枣阳市低保局给大概有40名的院长是发放了低保金。

  那么福利院院长拿低保事情的真相是否如网帖和媒体所说的那样?相关负责人又是如何回应此事的?

  就湖北枣阳农村福利院院长吃低保一事,记者昨天联系了湖北民政厅,民政厅表示,他们已经派工作组赶赴枣阳了解情况,目前此事还不好定论。民政厅表示,如果发现确实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记者昨晚也联系了枣阳市低保局局长刘兴国。他表示,枣阳目前有39所农村福利院,这其中确实有一部分福利院院长领了低保。其中大部分本来就是聘请的低保人员担任,有一部分人是因为工资太低想辞职,低保局经过调查以后,发现这些人员家庭条件比较差,比较符合低保条件,给他们办了低保,但人数上并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多。

  刘兴国:我感觉报道与事实不符,这其中有一些是我们聘请的低保人员担任我们的福利院的院长,有一些是符合低保条件的,或者是打了擦边球的接近低保条件的人担任福利院的院长这样才办的低保,但是可能就是100-200块钱的工资,我们接待了好多人,好多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可能也就是几个人吧。

  另外,刘兴国局长在采访中也介绍了一下在当地农村福利院院长的情况,他认为公众对农村福利院院长有一定的误解。

  刘兴国:农村福利院它就归乡镇管理,它不是一个正式的党委,最重要的是也没有人员,现在我们聘请的人员就是社会上的人,没有任何单位的,为了负责他就是工作人员,一般的就是福利院3、4个人照顾5、60个老人。农村福利院的工作也不好搞,找不到人,只有找一些穷人。本村本镇的,就近的,一般人不愿意搞这个事情,待遇太差了。我们这个院里工作人员绝对没有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这儿当院长的,绝对没有。

  刘局长说,其实在网帖和媒体曝出以前,今年枣阳市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都已经纳入从财政预算,从今年7月份开始他们的低保都已经停发了。

  刘兴国:我们也整改了,今年我们的市政府把农村福利院的正常运转也加入到政府的财政实施之一,所有这些人员的工资都在从市财政预算里解决,就从这个7月份我们这个低保就取消了。(记者 刘芳)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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