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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禁擅传公共场所监控上网 公众担忧阻碍反腐

2013年08月07日 13: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郑州8月7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禁止网上擅传公共场所监控视频”的一部地方性法规,由于上海法官涉嫌集体招嫖事件引起人们关注。公众担忧,此举是否在借保护隐私之名阻碍反腐。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7日接受采访表示,法规出台前经过长时间的反复调研和论证,与上海法官涉嫌集体招嫖事件没有关联。

  这部由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8月1日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违反者,最高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

  规定颁布的第二天,上海8月2日曝出法官涉嫌集体招嫖事件。爆料人还上传了相关视频。

  两件看似不相干的新闻,由于时间节点上的巧合进而引发热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秦胜军就此回应说,禁止网上擅传公共场所监控视频,是为了保护公民的隐私,这与网络反腐和公众监督并不抵触。他表示,公民隐私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中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类似条例。据介绍,河南的《条例》对保护公民隐私作出了规定,如公共宿舍、公共浴池、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明令禁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一些法律界人士也指出,从立法目的来说,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出台这样的一个《条例》非常有必要。反腐和进行公众监督,不能以暴制暴。

  在上海法官涉嫌集体招嫖事件中,爆料人以丢失物品为由,要求调取相关监控录像。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田丰韶说,从上海的事件看,这中间有着明显的漏洞和管理混乱。

  田丰韶认为,虽然上海与河南的两件事并无关系,但民众的质疑背后却折射出老百姓对反腐的期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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