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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税试点瞄准“增量” 开征尚待统一安排

2013年08月07日 15:0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这两天,媒体热炒杭州房产税试点方案已进入会签程序。据记者了解,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此前也已上报,且与“杭州版”内容如出一辙。主管部门知情人士透露,方案原本定在6月就出,但因故推迟,“目前已上升至国家层面,省内不好表态。”

  有报道称,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杭州版”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即无论此前有多少套房,只要在房产税试点后不再买房的,便不征税;而一旦在房产税试点后新购房,则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4%的税率征收,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8%的税率征收。

  知情人士透露,此前南京拟定的房产税征收方案与杭州完全一样。“但是,这已经是早些时候上报的方案了,目前究竟怎么说,还要听国家的安排。”

  记者电话连线采访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志刚。他认为房产税试点扩容是大方向,但还有一些因素制约。比如立法,“得不到全国人大的授权不行”;再比如住房信息联网,“地方政府这一块还有障碍。”此外,他也认为,当前出台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还必须考量宏观经济现状,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中央确定的基调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产税试点扩容应会择机展开。”

  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认为,房产税是“一柄不确定的悬在房地产市场上空的剑”,开征只是时间问题,短期内应暂不覆盖存量房,以避免对市场打击太大、激化矛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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