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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拟更快公开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

2013年08月07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8月7日电 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拟作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而且公开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提前为15个工作日。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7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从即日起至2013年8月2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送审稿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信息;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将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应当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工作进展和政府应对措施。

  草案送审稿还明确提出,涉及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涉及权利人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将作为保密审查依据,不予以公开。

  草案送审稿对信息公开部门做了明确分工,并指出,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据悉,2008年5月起,中国已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此次公布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草案送审稿)》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对《条例》进行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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