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媒体称城管对待权利应存敬畏心 不该怕“手机”

2013年08月08日 09:49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行使权力多一点边界意识,对待权利存一份敬畏之心,才是真正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这个夏天,与城管有关的种种新闻,像天气一样,出奇的热。近日,北大毕业生小夏因用手机拍摄南京市南湖街道城管拆违,被强行拖上城管执法车,病历显示其胸椎压缩性骨折。而在城管这边,南湖街道城市发展科科长面对记者,声称是“依法行政”、“绝对文明执法,只是推推搡搡”,反倒是“管闲事”的大学毕业生“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犯错在先”。

  虽然言之凿凿,但从现场视频却难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视频中,小夏既未用言语相劝,更未以身体阻拦,只是一个用手机记录所见所闻的旁观者。用手机拍摄城管执法是否就是“阻挠执法”?要回自己的手机发生争执是否就是“暴力抗法”?如果身为管理者的科长都搞不清其中区别,又如何指望城管队员不粗暴行事?

  如此剧情并不新鲜。从广州男子被关7个月,到安徽中学生被围殴,皆因“城管遇上手机”。但是,公共空间执法,如何免得了群众围观?人人都有麦克风,又怎么管得住公众发言?街头拿手机拍摄也好,发微博微信吐槽也好,都是网络时代的一种舆论监督方式。现实中,从陕西延安到湖南临武,多少与城管相关的热点事件,都源于小小的手机摄像头。

  因此,试图以暴力方式阻止手机拍摄,并非所谓的“文明执法”,而恰如论者所言,是以此压制公众的监督权利。随意将公众监督定义为“阻挠执法”,然后拳脚相向、棍棒相加,反而证明围观者的手机更为重要。只有“晒”在公众的摄像头下,让执法者更感舆论之力、监督之威,他们的行为才会生出敬畏之心,也才会更规范。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细看屡屡发生的城管与商贩冲突事件,尽管原因复杂,但是城管缺少行使权力的边界意识和法治思维,显然是重要原因。统一的城市管理法付之阙如,执法权限过于集中,执法事项过于庞杂,“先天条件”决定了城管执法权力过大、自由裁量过高,致使权力信马由缰,跑出了法治的边界。

  说到底,对于公权力,法治方式是要以法制明确其责任义务、规范其行为方式,法治思维更是要坚守“权力尊重权利”的基本准则。如果不能厘清法条的内涵,被误读甚至被曲解了的法律名词,就难免会变成一些人违法的借口,不仅伤害了法律的尊严,更折损政府的公信。

  这个时代,遭遇手机拍摄的,绝不仅仅是城管。无论是谁、无论在什么地方,行使权力多一点边界意识,对待权利存一份敬畏之心,才是真正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李 拯)

【编辑:程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