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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和称梦鸽或在适当时候公布报案相关证据材料

2013年08月08日 10: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凌晨时分,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中透露,梦鸽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涉案酒吧值班经理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兰和表示警方已收下梦鸽控告材料。

  7月22日下午,在海淀法院举行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的庭前会议后,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律师通过微博发布了“惊人消息”内容:在庭前会议上,李某某辩护律师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该案到底是一起轮奸案,还是一起嫖娼案,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

  兰和于昨日凌晨零时58分发布微博称:8月6日上午10点50分,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某(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兰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某为涉案酒吧值班经理。梦鸽昨日亲自将控告函交给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收下了材料,并告知其将向领导汇报再作答复。

  “这并非是李某某家人首次向警方提出控告,李某某案发不久便向警方报过案,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兰和说,目前海淀法院也未就是否接受李某某辩护律师在庭前会议上提交的调查申请作出明确答复,因此梦鸽女士昨日再次向警方报案。

  兰和表示,梦鸽有可能会在适当时候对报案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布。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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