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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法官招嫖不能仅止于“双开”

2013年08月08日 17:4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8月5日,上海市纪委、上海市高院通报“法官集体招嫖事件”调查结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开除党籍、提请开除公职;1人留党察看、提请撤职。(8月7日《沈阳晚报》)

  到目前为止,上海市方面对“法官招嫖案”的调查速度及处理力度都令人满意,一是时间短、效率高、信息公开,二是对招嫖者直接“双开”、不留他日“复出”的“后门”。

  不过,我们不会忘记:因为有国企请客,才会发生这起事件;因为背后可能存在司法不公,才会有举报人跟踪爆料之举。因此,虽然就招嫖事件本身而言,上海市方面的调查处理已无可指摘,但招嫖事件毕竟只是一个突破口,必须把背后隐藏的问题一一深挖出来。

  可以想象,国企人士请法官吃喝嫖,大抵不会是自掏腰包,多半是有所图谋,或是感情投资,或是为案件打招呼,这背后存在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的可能性极大。再联系到此前举报人提及的律师请法官嫖娼一事,法官与案件某一方及其代理人有私下勾当,早已不只是“传说”而已。接受过某一方感情拉拢的法官,在断案时,屁股还能不坐歪吗?

  因此,我们不得不追问:这些招嫖的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有过多少次徇私枉法的举动,做出过多少不公的判决?我们有必要对招嫖法官们审理过的、尤其是遭遇强烈质疑的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查找案件疑点;更应追究涉事法官此前可能存在的受贿行为,并以此入手,对相关案件进行重点倒查。至少,事件举报人就是因为强烈怀疑遭遇司法不公,才用一年时间跟踪招嫖法官,有关部门有必要给他一个交待。

  此外,对于招嫖法官们的家庭财产状况,有关部门也应进行深入调查。且不说举报人已爆料称“招嫖法官之一的赵明华有情妇和多套房产”,单从这些法官无视党纪国法、有接受性贿赂之实,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们存在贪腐问题,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财产调查。

  招嫖问题说到底只是生活作风问题,对涉事法官“双开”的处理已经足够严厉,但这并不表示调查可以戛然而止——背后可能存在的贪腐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容不得有关部门回避。希望上海市有关方面继续跟进调查,把相关疑团一一为公众解开,否则,只会给公众留下避重就轻、包庇纵容的负面印象。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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