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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建设海洋强省决定

2013年08月15日 1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海口8月15日电 (琼芬)海南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创新海域海岛使用管理模式,加强海洋公共安全管理等,并提出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150亿元人民币,占全省生产总值的三成。

  海南官方媒体15日披露,《决定》包括推进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科技、海洋文化等方面发展的措施;与其他内地沿海省份相比,海南关于海洋事业发展的表述较为新颖。

  2005年该省曾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此次《决定》一是增加了三沙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内容;二是提出了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三是增加了海洋文化建设内容;四是提出了应用现代金融财税工具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内容。

  《决定》明确该省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为,加快发展海洋旅游业,积极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做大做强临港工业,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决定》提出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整治修复等;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打造南海开发人才高地;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创新海域海岛使用管理模式,加强海洋公共安全管理;加强海洋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海洋意识,加大对南海海洋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海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旅游基础设施、交通港口基础设施、渔业基础设施以及三沙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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