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州出新规 高层建筑和娱乐场所禁用瓶装液化气

2013年08月16日 09: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从8月1日起,福建省福州市的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将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

  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对于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已有要求但在当地突出存在的问题作了相关强制性规定,如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人民防空工程及地下建筑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等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液体作燃料。此外,住宅安装防盗设施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留有安全逃生出口。(王福军 记者陈强)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