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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一居民楼楼体倾斜 质监站称未参与监督验收

2013年08月16日 12: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8月16日电 (记者 屈丽霞)针对山西太原一小区居民楼出现大小裂缝,目测楼体倾斜被居民称为“楼歪歪”一事,16日,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三科科长曹勇称,该站并未参与楼房的监督竣工验收。

  这处名为奥林匹克花园的小区位于太原市迎泽西大街,被居民们称为“楼歪歪”的是该小区14号楼。居民称,楼内有159户住户,自2009年入住以来,大多居民家中出现大小裂缝,有的甚至达一指宽。有些居民家中房梁下加固钢板。也有居民称,交房时房梁与隔墙中斜码着一排砖,缝隙之大整只手都能放进。

  因对房屋质量有疑虑,业主们找到收房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其上写明该工程开发公司、勘察公司、设计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公司和核验单位,在核验单位一栏上填写的是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但当业主们来到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询问,该站监督三科科长曹勇才告知业主,“质监站从未接到过该楼的监督验收申请,也从未参与过该楼的监督验收。”曹勇称,质监站若参与监督验收并验收合格后会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而此备案也是业主取得房产证的前提条件之一。

  对于为何不向质监站提交监督验收申请的问题,作为开发商的山西鑫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中兴称,2008年山西鑫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主要的股东去世,2009年股东易位。他被调来该公司担任执行官只有两年多,对于四年前的交房细节,他并不清楚。他坦言,至今该楼只有规划局来做过实际丈量,并未向质监站申请工程验收。

  刘中兴还称,他来这家公司两年来,因忙于公司内部工作及小区其他工作,向质监机构提交监督验收申请确实速度慢了。

  业主代表宋晓霞认为,“开发商未经质监站监督验收便给我们交房,我们在没有经过完整竣工验收的房中住了4年。他们私自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上填写太原质监站核验,我们认为开发商欺骗了我们。”

  为此,业主们要求换房。在与业主们的协商过程中,刘中兴称,公司愿意为业主换房至一处新开楼盘,新房将于三年半后交付。但如何换房仍有很多细节要谈,公司将于两个月后给业主们答复。

  就在记者发稿前,收到了山西鑫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来的律师声明,声明中称开发商已委托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做检测鉴定,如生效后的检测报告认定该楼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的安全隐患,该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业主房屋内部存在的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公司将在法律规定的保修责任范围内继续承担保修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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