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省级政府“三公”公开粗略简单 统一标准亟待改进

2013年08月19日 08: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根据国务院部署,各省级政府今年必须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目前仍有近半省份没有公布,已公开的大多粗略简单。

  据粗略统计,已有过半省份相对全面地公布了省级三公经费,这些省份的2013年“三公”预算大多少于去年同期,相加共约115亿元。但是,除了新疆列出了各类编制人员、各类公车数量等信息,各地大多只用聊聊数语、或者简单的表格,列出三项经费总数。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姜洪:“现在公布的几个大数字实际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如果省一级不能有效的通过公开达到抑制三公消费的目的,这个公开就很可能在基层流于形式。”

  其余十多个省份仍在观望。有的对于“三公”经费仍然只字未提,有的仅公布了部分省级部门的“三公”经费。有的地方可能将三公经费藏在项目开支中,不予公开。有专家认为,部分地方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心态。公共预算专家吴君亮建议,财政部应该统一公开的的标准。

  吴君亮:“第一点,要对应预算里的科目,把预算中和三公开支关联的类、款全部理出来,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第二点,要强调,如果项目开支里也涉及三公开支的,也要理出来,归并到三公开支的总内容里。”

  多位专家也都强调,问责机制的缺乏,是公开力度欠缺的重要原因。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