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高校起草法规
中新社广州8月21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1日正式委托广东三所高校起草《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金正佳称,委托高校起草法规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史上当属首次。
据了解,《广东省信访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将委托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分别起草,共同完成。这三所大学亦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三个基地将于今年10月中旬提交该法规草案的建议稿。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称,立法起草工作委托高校承担,这既是创新地方立法起草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积极探索。
石佑启表示,此次起草的不是一般地方性法规草案,而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信访条例草案。由于目前相关机制不健全,解决纠纷渠道不畅通,以及中国人传统的非诉思想和清官意识影响,民众遇到问题习惯于找政府,由此出现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行为,最终导致“信访不信法”,要摆脱这种困境,必须从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入手,把信访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上来。
金正佳称,广东委托高校起草法规的目的在于实施开门立法,发挥社会力量,吸引广大民众参与立法活动,以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立法科学化和民主化,这是有利的探索、有益的尝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