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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一审审判长为王旭光 现任济南中院副院长

2013年08月22日 10:5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王旭光(资料图)

王旭光(资料图)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消息,8月22日上午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本案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担任审判长。

  王旭光,1965年3月出生,山东费县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兼任四所高校客座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主编、合著《物权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衡平》、《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担保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等书,在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据山东政法学院网站此前报道,王旭光具有较强的重大疑难案件审理能力,属于一名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近年来,先后主持审理了全国第一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案件,以及山东省第一起、全国第二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对完善立法和指导审判工作实践产生了重要作用。

王旭光所著《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研究》中作者简介。

王旭光所著《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研究》中作者简介。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消息,8月22日上午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本案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担任审判长。

  王旭光,1965年3月出生,山东费县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兼任四所高校客座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主编、合著《物权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益衡平》、《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担保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等书,在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据山东政法学院网站此前报道,王旭光具有较强的重大疑难案件审理能力,属于一名集知识型与实践型为一体的高级法官。近年来,先后主持审理了全国第一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案和上市公司被申请宣告破产案件,以及山东省第一起、全国第二例植物新品种纠纷案,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对完善立法和指导审判工作实践产生了重要作用。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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