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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该何去何从 专家称应发掘其价值

2013年08月22日 14:01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市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被称作城中村,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城中村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城中村被视为城市化绊脚石,一座座城中村被推平,重塑成现代城市的组成部分,这是城中村唯一的宿命吗?

  “有根的城市”

  朱晓阳

  过去30来年中国城市化过程有两种对立的模式。一种可称为“有根城市化”;另一种则是“无根城市化”。将“城市化”模式以二项对立区分,一定意义上也是为了增强社会科学解释的穿透力。

  关于“有根城市化”可以举城乡结合部为例。这些地方是由城郊农民在其村庄基础上建成的城市街区。这种城市被称为“城中村”。这是自发的、由下而上的农民城市化。这种城市化具有栖居性和包容性特征。就“栖居性”而言,农民的城市,即城中村是在原有的村庄格局中自然形成,其仍然保存着村庄的肌理。村庄原有的场所,如庙宇、打谷场、客堂和水井等仍扮演着原有的功能性角色,当然也有新的功能叠加在原来的场所上。例如打谷场变成社区内的广场或市场。就“包容性”而言,现代化建筑往往直接建造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形成新旧共存的一种紧凑型城市社区。或者村民会利用国家特定时期的政策,如新农村建设,在村庄旁边建设一座全新的新村。新村与老村比邻而居。这种城市社区内,居民往往包括原居民和外地来的打工者,具有丰富的街道生活和混合居住特征。在这种地方,原有的社区纽带和社区生活空间在包容了城市生活元素后得以保留。这些地方也被标签为“脏乱差”之地,并被认为不拆除,“城市”的先进性便不能突显。实际上只要通过下水道、道路和防火等设施改善和对不安全建筑进行改善后,它们都能变成最有活力和吸引力的城区。

  “无根城市”则是由地方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和土地招拍挂,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建成的城市新区。目前媒体上经常曝光的“鬼城”就是这种无根城市。实际上这些新城市连“鬼”都没有。有“鬼”的地方是有人文之根的场所。一座“留守”故乡的园子被主人弃置不用,虽然长满荒草,立着祖上的老屋,这种地方是有鬼的,或有根的地方。新城市与此相比,连鬼都被排除了,因此这种城市化具有“筑造”和“排除”特征。“筑造”和“排除”是同一件事的两面,“筑造”总是从假想的“白地”开始,“白地”上已经存在几十年甚至百年以上的建筑或场所根本不被“看见”。城市化蔑视被规划的空间内已经存在的建筑或场所,其规划的起点是大尺度的所谓“熟地”。那些被规划进“红线”的地区被视为“生地”。

  很多地方城市化的路径或者是征占城市郊区的大片农地,或者将城中村完全拆平。在这些被整理成“熟地”的土地上,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建成门禁小区、商务区或工业开发区等。这种新城市基本是按照上个世纪流行于西方的“光明城市”或“郊区城市”的模式建设。它们占用很多土地,具有蔓延和低密度特征。这些地方基本上没有街道生活,建成的门禁小区不具有社区性,甚至不规划区内菜市场;分散化的业主与物业之间不合作的情况随处都是。这些都是城市“无根性”的表现。

  在很多地方,城市化的一个趋势是有根的城市化被消灭。城中村改造就是一例。最近几年各地政府热衷的历史文化古城复建是另一例。当下许多人热炒的“城镇化”也很可能变成毁掉有根城市,建无根之城的运动。

  为什么这样说?“无根城市”其实具有典型的“现代主义”之根。它是西方城市规划史上“光明城市”的重现,与“实现现代化”意识形态相互契合。而在当下中国,很多地方领导希望能够通过“无根城市”模式一揽子解决许多问题。例如,通过大规模征地拆迁和土地转让,地方政府能够获得巨额收入。建“无根城市”能够使地方的GDP迅速推高,能使政绩突显。无根城市建设能高效和“正当地”重新分配土地等资源。无根城市或“光明城市”的规划都有强烈的纪念碑效应。它能满足地方领导人和开发商要“为未来一百年中国城市打造空间”的不朽心结。

  总而言之,要解决中国最近三十年城市化中的问题,关键不是以“城镇化”取代“城市化”,而是要建设和改善“有根的城市”,尽量少一些“无根城市化”。(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城市的“孤岛”和“异物”?

  卢晖临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尤其是随着农民大规模进城打工潮的形成,中国各大城市普遍出现了城中村现象。所谓城中村,本来不过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在城市的空间扩张过程中,它们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得以保留下来,成为被城市建成区四面包围的“孤岛”。

  在城市政府有关城中村的报告中,最经常出现的是“脏乱差”“城市血栓”“城市牛皮癣”等字眼,这些星星点点、散布于城区中的城中村,似乎成了与现代都市格格不入的“异物”,成了建设“世界城市”“国际化大都市”道路上的绊脚石。在这种思路指导下,近年来,一些城中村改造计划纷纷出台。

  客观地说,城中村在建筑安全、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确实存在着各种问题和隐患。城中村本来不过是数量有限的本地村民的生活空间,一下子涌进来数倍甚至十数倍的外来人口,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空间缺乏规划等问题马上暴露出来。加上村民和租户都缺少长远的预期,社区认同感难以形成,进一步消解了社区通过合作方式自行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首先,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城中村已经成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居住的地方,承担着为农民工提供事实上的廉租房的社会功能,任何针对城中村的改造,都不能无视城中村这一功能,否则,我们可能解决了城中村的所谓“脏乱差”问题,却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和生活困难。

  其次,在多年的城中村居住生活经历中,农民工沿着亲缘、乡缘和邻居等线索编织了比较紧密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相比于中产阶级的商品房小区,人们很容易在城中村发现更频繁的人际交往和更浓厚的人情味,以及略显杂乱但更生机勃勃的街区生活。对于缺乏制度保障和支持的农民工来说,这是他们落脚城市并谋求发展的弥足珍贵的社会资本,同时也为他们在陌生的城市逐渐建立新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可能性。由于城中村治安管理未完全纳入城市体制,加上人口的过度集聚,城中村治安状况不好并不难理解,但是拆平重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治安问题,相反,它只不过是将治安问题转移到整个城市。更为危险的是,城中村的消失不仅意味着农民工居住空间的消失,而且意味着他们艰苦积累起来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遭到破坏,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的社会资本严重流失,建立行为规范的可能性进一步消解。

  再次,就城中村与城市的关系而言,不应将城中村看作是城市更新和发展过程中必须消除的“非城市”部分。摩天大楼、宽阔马路、绿荫草地、门禁小区等不是构成城市的全部,在很大程度上,它们不过是我们对“世界城市”“国际大都市”的一厢情愿的想象,既不完全符合“世界”和“国际”的现实,也不符合人们实际生活的需要。事实上,在巴黎、东京、香港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很容易就在繁华的商业区和高档社区附近发现与深圳城中村类似的街区,仅容人通过的弄堂,几乎没有楼间距的“握手楼”,建筑格局与深圳城中村没有本质区别,但由于有较好的管理和公共服务,它们的环境和卫生状况良好。它们的存在,为城市中特定的人群提供了便利、舒适和低成本的生活空间,也丰富了城市的面貌,增加了城市的多样性。从这个角度观察,就能够发现城中村的价值,从而为城市更新和发展提供别样的灵感。

  城中村的问题需要解决,但不能只采取“拆平重建”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城中村的改造,不应以消灭城中村空间为目标,而应该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逐渐解决城中村中的环境、卫生和安全问题,更好地增强它作为外来人口居住生活空间的功能。为此,需要在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做文章;针对存在严重建筑安全和公共安全隐患的房屋,需要作局部性的拆除和规划调整;从长期的社区发展着眼,还需要在土地产权和使用权方面做出更多制度创新的探索。(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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