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郑州购房限购令升级:未满20岁单身不得买房

2013年09月02日 15:32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9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即日在郑州未满20周岁的单身市民不得买房;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据悉,郑州市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按照价格“零增长”目标出台了相关措施。

  预售申报:新房源需一次性申报房价

  郑州市要求,新建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所有住房销售价格,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备案。

  新批预售项目,其预售方案中的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上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者高于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环比“零增长”的要求重新申报未销售住房价格。

  为此,郑州市启动了“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检测,对不按照申报价格销售或者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房新未满20岁单身暂停购房

  自2013年9月1日起,郑州市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未满20周岁的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

  监管新政:查处力度更严厉

  郑州市结合自身市场实际,自2013年9月1日起,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或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封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

  同时,对于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加大查处惩治力度。(陈耀文 张皓瑞)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