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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官员:“完善生育政策”并非可生二胎

2013年09月04日 15:1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单独”家庭将放开生二胎?昨天,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上再次表态,我国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而官方所称的“要提高群众满意度,完善生育政策,适时出台调整方案”包括婚姻家庭、优生优育、性别平等、人口迁移分布、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非专指生育数量的控制这一方面。

  这位负责人提出,稳定生育水平仍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将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力度,严格兑现目标责任制奖惩,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省份要在2012年的基础上,将高于107(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的部分降低10%。还要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其中既包括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政策在内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包括婚姻家庭、优生优育、性别平等、人口迁移分布、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响应计生政策的夫妇占80%,独生子女家庭1.5亿,占家庭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在计划生育家庭中出现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即“失独家庭”。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拟提高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积极推动解决这部分家庭面临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

  近日,有多位律师联名向计生或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他们认为,11年来,这笔应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事业公共利益的费用的征收情况和使用情况,始终未向社会公众公开过。与此同时,网络上也有声音质疑社会抚养费领域的最大问题就是“放水养鱼”现象——一些基层计生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仅是为“罚款”而纵容超生的现象,有地方每年给乡镇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指标,超收部分被村干部“贪污”,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蔓延。对此,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回应称,律师要求社会抚养费情况公开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只会回馈给申请人,不会通过网站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J205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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