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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签署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

2013年09月10日 0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塔什干9月9日电 (记者 郭金超)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9日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塔什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两国元首就进一步深化中乌关系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的诸多问题以及迫切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声明指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塔什干的国事访问是两国高层定期交往的自然延续,体现了双方加快发展各领域务实合作的共同政治意愿。

  声明说,双方将继续坚定支持对方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在核心利益问题上的立场,相互支持双方在国际领域提出的合作倡议。

  双方不允许第三国、任何组织和团体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活动。

  双方满意地指出,中乌建立了政府间合作委员会,重申愿积极发挥委员会及其分委会作用,完善双方贸易结构,促进经济合作多样化,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改善双方商品、服务和先进技术准入条件,深化金融投资、交通运输和农业领域合作,扩大人文科技联系。

  双方将扩大商品贸易规模,以使双边贸易额在2017年达到50亿美元。

  双方将继续扩大能源合作,努力保障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天然气管道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加强石油、天然气和天然铀联合勘探和开发合作,拓展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潜力。

  双方将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加快落实2011年4月19日签订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推动双边贸易本币结算。

  声明指出,乌方呼吁中国企业积极利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经济和工业特区。这些园区为双方实施大型互利投资项目开辟了广阔前景。

  双方将在铁路、航空、公路及过境运输方面相互提供便利。双方相信,尽快实施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建设符合所有参与方的利益。

  双方决定在撒马尔罕设立孔子学院。中方愿继续增加乌兹别克斯坦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

  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两国执法安全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势力在内的“三股势力”、贩运毒品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

  双方愿继续开展军事军技合作,以有效应对本国和地区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威胁。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加快组建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和开发银行。中方将全力支持乌方举办2013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双方重申,在解决当前国际和地区发展的现实问题上,中乌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秉持不结盟、不以集团和意识形态划线、不对抗的立场。

  双方一致认为,保持中亚地区和平稳定,符合中乌两国利益。双方将继续密切协作,维护和促进本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方式干涉中亚国家内政,破坏中亚稳定。

  双方强调,中亚地区的稳定与安全同阿富汗局势密切相关。双方高度关注阿富汗未来局势发展及其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愿在联合国主导下,与国际社会保持密切协作,推动建立一个和平稳定、独立自主的阿富汗。

  声明中说,习近平感谢卡里莫夫和乌兹别克斯坦人民对中国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卡里莫夫总统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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