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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下月实施新规 公积金贷款最长将不超过20年

2013年09月13日 13: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下月起成都公积金管理实行新办法,首套住房面积须低于平均水平才能贷二套。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成都市将在10月1日实行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制定于2007年,其中很多的具体条款已经滞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了。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新缴存办法进一步拓宽了受益范围,缴存办法中明确将外籍人士、单位聘用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了制度保障,更多劳动人群可以受益住房公积金。修订后的新缴存办法将贷款范围明确为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成都市本市行政区域(大成都范围)的普通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而此前为30年。购买成都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而在此前没有类似限制。(记者 张飘逸)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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