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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中国电梯安全水平与发达国家基本相当

2013年09月13日 14: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就中国电梯安全问题回答提问时表示,中国目前电梯水平是8大类特种设备中较好的,与国外发达国家电梯安全水平基本相当。

  宋继红表示,从整体来看,中国近几年来的电梯事故稳中有降,安全形势总体平稳。2002年,中国电梯数量为34万台,每万台电梯的事故率为1.56,万台死亡人数为1.33。而到了2012年,电梯数量达到了245万台,电梯万台事故率则为0.15,万台死亡人数为0.11。十年间,电梯数量增长了7倍多,而事故率相对指标下降了10倍多。

  宋继红介绍,中国目前电梯水平是8大类特种设备中较好的,与国外发达国家电梯安全水平基本相当。以2012年为例,共发生电梯事故36起,其中死亡28人,受伤1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30%、39%和37%。其中事故死亡人员中有20个是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等作业人员,占到了死亡总人数的70%,主要是违章操作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当导致的;乘客死亡是8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30%,主要是由于鲁莽使用、违规使用以及不正确逃生等因素造成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自动扶梯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4人是儿童等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不利是主要原因。

  宋继红还指出,虽然目前全国80%电梯是10年内新增的,但随着时间推移,电梯老化问题将集中体现,而目前的物业管理机制不能及时落实电梯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致使老旧电梯不能及时维修和更新改造,甚至带病运行,大大增加了电梯的安全隐患。

  关于如何有效落实电梯的维保责任,宋继红介绍,现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规规范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应急救援时间、法律责任等都有一系列规定。比如: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维修人员应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实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等。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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