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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区实现自由化产品占全部商品税目90%

2013年09月17日 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7日在北京透露,在近日结束的中韩自贸区模式阶段谈判中,双方同意,最终实现自由化的产品应该占全部商品税目的90%。

  沈丹阳是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中韩自贸区第七轮谈判9月3至5日在山东潍坊举行。双方最终就协定范围涉及的各领域模式文件达成一致。至此,双方完成了中韩自贸区模式阶段谈判,下一步将进入出要价谈判阶段。

  “可以说,中韩自贸区谈判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沈丹阳称。

  沈丹阳介绍,中韩自贸区谈判分为模式谈判和出要价谈判两个阶段。双方在模式谈判阶段达成共识,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协定范围及各领域谈判原则、框架以及内容要素等。根据已达成的模式,双方同意,最终实现自由化的产品应该占全部商品税目的90%,涵盖进口总额的85%,并通过具体出要价谈判达到互利公平的结果。

  针对上述结果是否会对中日韩三国自贸区谈判产生影响这一问题,沈丹阳表示,中韩自贸区模式谈判只是整个谈判的阶段性成果,对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他同时指出,中韩自贸区谈判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情况不完全相同,因此,谈判模式不可能简单地照搬。

  中韩两国2012年5月2日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随后,中日韩三国自贸区谈判亦于当年11月份启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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