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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磊:伊朗应履行核不扩散义务 也应享和平利用权利

2013年09月17日 1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余湛奕)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7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伊朗应履行有关核不扩散国际义务,同时也应享有和平利用核能权利。

  据报道,伊朗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萨利希16日在机构大会上称,伊现任政府有解决伊核问题的强烈意愿,对下一轮谈判持乐观态度。伊愿加强与机构合作,但不会放弃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

  对此,洪磊表示,中方注意到伊方有关表态。中方一贯主张,伊朗应履行有关核不扩散国际义务,同时也应享有和平利用核能权利。

  洪磊说,当前,推动伊核问题政治外交解决进程面临新的机遇。中方希望伊与六国加强务实对话,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核问题创造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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