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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权力为人民赋予,理应容忍“骂娘”

2013年09月18日 09:0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15日,多家网站曝出一段承德市兴隆县孤子山镇党委书记梁文勇一边喝五粮液,吃大龙虾,一边骂百姓“给脸不要脸”的视频,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慨。9月16日,记者从兴隆县委了解到,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梁文勇已被免职。

  目前,梁文勇因为“组织多名镇干部接受私人宴请”而被免去相关职务,不过,比这更让公众揪心的却是他在餐桌上的一席话,尤其是在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之际,作为镇党委书记的梁文勇说出这样的一番话,反映了一些干部的精神状态与思想素质,着实令人担忧。

  这番话完整的讲述是“对于老百姓,我可以给你一个解释。现在的老百姓就是手里端着米饭,嘴里吃着猪肉,最后还得骂你娘。老百姓就是这副德行。不能给脸,给脸不要脸。”这里面有几层含义:首先,在他看来,老百姓手中的米饭、嘴里的猪肉,是官员们恩赐的;其次,老百姓得到了官员的恩赐,不能“骂娘”,不能批评官员;最后,对于这样的老百姓不能给脸,也就是要毫不客气地责斥,甚至潜台词是对这样的人要动用一些“特别手段”。

  其实,这里面的逻辑完全颠倒,这不仅仅是一名政府官员的“口德”问题,而是如何看待权力的问题。按理说,官员是“人民公仆”,官员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官员的薪水是人民用纳税支付的,官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所以,“老百姓手中的米饭、嘴里的猪肉”并不是官员恩赐的,即便有些公民领取了国家的救济粮、救济款,那也是纳税人纳税支付的,由政府进行再分配而已,反倒官员“手中的米饭、嘴里的猪肉”是老百姓给的,官员不能将其逻辑关系颠倒。其次,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民有权批评和监督政府,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提出要保障公民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如果将“骂娘”理解成辱骂官员,那当然不对,但如果“骂娘”仅仅为了批评官员,即使有些偏激的话语,那么官员也应当容忍。最后,老百姓不存在“给脸不要脸”,因为老百姓不存在掌握公权力的问题,并不需要官员给他们赏脸。反倒是政府官员的政绩需要老百姓的评判,老百姓给官员“脸”,官员才配坐在位置上,老百姓不给官员“脸”,他就不应该坐在这个位置上。当然,如果官员不给老百姓“脸”,滥用公权力打击报复,那就必须追究他们滥用权力的责任。

  然而,梁文勇“这番惊世骇俗的无德之言竟然得到在场人员的大声迎合”,相信,在酒桌之外,也会有官员附合,这反映了当前群众路线教育的必要性,每一位干部都应当结合梁文勇的这番话,对照来检验自己,看看自己到底是全心全意在为人民服务,还是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杨文浩)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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