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实施3年名存实亡 电话实名制重蹈覆辙?(2)

参与互动(0)于是,史上最严格的电话实名制出台了。实名制如何有名又有实?
史上最严格的电话实名制,对新老用户的政策有所不同。
据报道,从9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新增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用户实施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严格实行“先登记,后服务;不登记,不开通服务”。对于未实名登记的老用户,由电信企业负责告知、提供免费补办的便利。
项立刚告诉记者,与三年前推行的“手机实名制”相比,政府此次对“电话实名制”态度坚决,明确运营商是这一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曾在华为公司工作15年的通信工程师姜天露先生对此深有同感。他认为,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实名制的未来。
实名制的落实,需要持久的成本投入,运营商要从技术上进行设备、系统等的更新,也要在管理方面督促营业厅与众多的代理点执行规定、并履行日常监督职责。项立刚认为,运营商是国企,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家安全都负有责任,做一些投入,减少垃圾信息和有害信息,是其身为国企的义务和社会责任。目前来看,运营商比三年前显得积极得多。现在要考虑到的是,实名制实施的战线长,随着成本增加,时间长了难免会有松懈。政府要加强检查和明确惩罚,增加工信部在各地的检查执法力量;而在惩罚性规定方面,目前的规定过于笼统。
项立刚认为,运营商不是管好自己的营业厅就万事大吉,更大量的报刊亭、小卖部、网店、个人等社会代理商,是“手机实名制”三年来名存实亡的“罪魁祸首”——他们售出的大量手机卡构成了“手机实名制”的“漏网之鱼”。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13年6月底,3家电信企业包括合作厅、专营店、代理点在内的社会渠道共有200多万家。“社会渠道代售点是实名制实施中最为薄弱的部分”,项立刚告诉记者,监管代售点购卡实名制,依然是令运营商最头疼的难关。
“监督报刊亭是否做到了先看证再卖卡很好办,可以要求销售员把每个消费者的手机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拍张照,放在系统里备查。况且,买个手机卡,不像买菜,买完就没事了。买了卡的人,都入了运营商的网络,谁要是用的假证,查出来可以立刻停掉业务。”姜天露说,技术不成问题。
身份核查不严,运营商要担责?
法律学者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了另一个问题——用户出示了证件,证件也是货真价实的,但“实名”仍有可能是“虚”的、“伪”的。
“一个人拿别人的身份证办卡,即便证件齐全,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名’。不是出示一个身份证,就可以领走一个手机号,而是必须确保对身份证与手机号申请人是同一个人,让号与人、证真正对应,才是真正的实名制。也就是说,销售人员履行严格的比对和核查义务,是保证实名制名副其实的重要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告诉记者,居民身份证的作用,就是通过比对身份证上的七项信息,防止身份假冒,进而保障交易安全和社会安全。但是居民身份证法并没有对使用者规定严格的比对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来修改该法时,一定要赋予银行、保险、电信、交通等查验身份证的部门和单位这样的法律义务,如果没有尽到比对审查义务,出现重大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苏州大学兼职研究员张晓东认为,身份确认是一项比较专业的工作,不能将连带责任强加到普通商户的头上,但仔细核查的义务确实是应该履行的。比如办理手机卡的时候可以像安检一样留下影像资料,可凭此确认办理人员有没有尽到核对义务;另外,二代身份证正在完善,会提供更多资料,这对实名制的实现也有所帮助。比如以后的身份证上会有指纹资料,只要和公安联网,核对一下指纹就能确认“证件是否属于办卡人本人”了。
“就目前来说,用户长得差不多却没核对出来,这应该不是经销者的责任。但明显的,比如男的拿着女的身份证来,却没核对出来,那就是经销者的责任了。不过,我认为,代售点等经销商未尽到严格核对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运营商承担责任,这符合代理的原则,也能促使运营商加强对代售点的管理。”张晓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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