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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牺牲 家人十年未领到抚恤金

2013年09月29日 08:2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近日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十年前河北邯郸一位退伍军人张杰见义勇为牺牲了,可家属反映十年来都没有领到过抚恤金。昨天,邯郸市民政部门作出回应:曾经通过环卫部门向其家属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1万3千元,称这笔钱就是该退伍兵的死亡抚恤金。

  但是退伍兵双亲却表示,钱是儿子单位环卫局发的,不知道是民政部发的,而且10年追问中民政部门也从未对此做出过说明。那么,一笔见义勇为的抚恤金怎么就成了追讨十年的乌龙帐呢?

  2003年6月6日,年仅20岁的张杰刚刚退伍不久,在协助邯郸市丛台区环卫局执法人员阻拦一辆未经许可运输生活垃圾的逃逸车辆时牺牲。此后十年期间,张杰的父母多次向民政部门讨要张杰的死亡抚恤金。

  母亲:这十年之中跑了多少趟邯郸,跑了多少趟!我还继续要抚恤金,现在这个事儿我也不知道卡在什么地方。

  对此,邯郸市丛台区民政局局长董朝晖昨天出示了一份材料,显示2003年12月底,丛台区市容环卫局向区政府申请张杰的见义勇为补助,丛台区政府决定给张杰发放一次性补助1万3千元。

  董朝晖:区政府决定呢,就因为见义勇为这个原因,给予经济补偿,资金由抚恤资金列支,有当时的主管副区长和区长签字,有当时的财政局局长签字。当时定这个补助标准,我们提议的也是参照义务兵牺牲人员,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家庭一次性经济补助。

  董朝晖说,按照相关规定,张杰的抚恤金应付12680元,他表示,民政局发的13000元经济补助,就是张杰的抚恤金。

  但张杰的母亲曹秀丽回忆,当年自己的工作单位——丛台区环卫局确实发放了13000块钱的补助,但根本没有人告诉他们这就是张杰的抚恤金。她说,钱是环卫局向区政府申请的,也是从环卫局那里领的,他们始终认为这笔钱是环卫局给的补助;而且,张杰的见义勇为称号是2006年才评下来的。

  母亲:把我叫到局长办公室,给了我这笔钱,当时他也没有说是什么钱,我认为环卫局是受益单位,我也是环卫局的职工。当时没有民政局的在场,也没有一个人跟我说这是什么钱。

  丛台区民政局局长董朝晖说,事发之后,他去过张杰的父母家慰问,的确没有说明这笔钱是抚恤金,丛台区之所以以经济补助的形式提前发放其见义勇为的抚恤金,是为张杰家属着想,也是一种“超前工作”。

  董朝晖:当时不能给他套到抚恤金上,因为他当时的身份,我不能认同他是我们丛台人,因为报到还没完成,户口也没落,当时还没有05年的文件,我们不能说那是抚恤金。

  尽管如此,张杰的母亲依然想不明白,就算当年没有告知,为什么在此后整整十年中,在他们多次讨要询问的过程中,始终都没人告诉他们这笔补助就是抚恤金,而是在媒体报道之后,民政部门才出示了相关资料说明情况。

  母亲:直到现在,跑了这么多年,十年之内,都没有人跟我们说这是抚恤金,如果要是有一个部门跟我们说这1万3是抚恤金的情况下,我们也绝对不会再找。

  对此,邯郸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政朝表示,民政部门可能在工作中有不细致的地方,今后会继续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张杰父母的实际困难。此外,邯郸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前天也给张杰的父母送去2万元困难补助。(记者 吴喆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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