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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封存回收“特供酒” 纪检部门将调查

2013年10月01日 09:0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国之声近日播出了黑龙江省黑河市一公司生产“公安交警特供酒”、“海关特供酒”和“邮储银行内参酒”的报道。报道播出后,黑河市封存回收违规产品,并对厂家进行了处罚。纪检监察部门也将介入调查。

  有黑河市民反映,在当地,一个叫“鹿源春”的牌子,生产了很多种特供酒。

  市民:鹿源春酒业商店里就摆着,纸盒箱印着黑河交警特供酒你要上商店说海关特供酒来一箱,他也卖。

  一位“鹿源春”公司的销售人员给出了这些特供酒的加工报价。

  销售人员:海关的酒是240一箱。都是一乘六的。交警的是248,就是加工价。必须预订是3000箱。

  今年3月,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做法已被禁止。禁令下,“鹿源春”销售人员说,他们能继续定制“特供”:

  销售人员:邮政的这个酒,才出厂不到两个月。以前不是写特供么,这不改成内参了么。

  对此,黑河市回应称,经调查:2011年到2012年,鹿源春公司向各单位销售“特供”白酒6370箱、“内参”白酒500箱。

  订购了特供酒、内参酒的单位有,黑河蛟龙驾校、黑河市交警支队、黑河海关、邮储银行黑河分行等等。

  黑河交警支队宣传科龙科长表示,鹿源春公司在合同之外,有私自多生产的情况。

  龙科长:冠名也冠了。2012年三月份,合同就履行完了。但是鹿源春酒厂私自就生产了很多。在销售点卖,曝光之后过去一看,确实有。

  黑河市质监局副局长詹秋波表示,曾经因为类似问题对鹿源春公司提出过责令整改,目前,黑河市已对违规产品进行封存回收;责令相关公司改正、罚款一万元:

  詹秋波:责令整改的通知书曾经下过。企业不改,定制单位也需要。这样我们也根据国家食品标识的规定。因为他属于再犯了,我们就给他处以上限一万罚款。

  黑河市表示,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刘飞)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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