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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开展拆违拆临行动 政府先革“自己的命”

2013年10月09日 09:24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动员大会现场

  “拆”是为发展着想,“建”是为百姓造福。昨天,南昌市召开“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动员大会,一场拆除违章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的战役打响,违建临建拆除后的土地将建成绿地、透出绿色,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因为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于建设法治南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大意义。要站在公信、公益和市民的立场,以“先革自己的命”的勇气与担当,以志在必得、务求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扎实推进,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郭安作工作部署。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海泉主持会议。市领导卢晓健等出席。

  “拆违拆临”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拆违拆临、建绿透绿”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拆除划定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拆除这些建筑,有法可依,天经地义。

  “对违建临建拆除后的土地,优先用于绿地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并按照透绿的要求,做好实体围墙的拆除工作,真正还路于民、还绿于民。”王文涛指出,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全市上下必须坚定信心和决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快速突破、加快推进。

  政府“先革自己的命”立信于民

  为什么要进行“拆违拆临、建绿透绿”?王文涛指出,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对于建设法治南昌具有重大意义。建设法治南昌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本次任务就是要拆除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单位所属的违建临建公房,就是要求政府带头做起,“先革自己的命”,自行先拆,立信于民,做法治南昌、诚信政府的表率。

  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少数单位和个人利用违建临建作为“以房生财”的工具,这种通过侵占大部分人的公共利益来满足私利的行为,违反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原则,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就是通过严厉打击违建临建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对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具有重大意义。违建临建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顺畅和城市街景美观,还是导致城市脏乱差现象的重要原因、阻碍旧城改造的毒瘤,极大地损害了南昌的城市形象。如果不下大力气把这些问题解决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就是一句空话。

  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对于建设廉洁政府具有重大意义。一些单位和个人把公权变成强权、特权,利用违建临建租赁非法牟利,滋生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就是要斩断这一非法利益链条,更好地维护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

  拆违不力的见一件查一件

  “开展‘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行动,必然会触动方方面面的利益,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但是,我们是根据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王文涛说,拆违拆临,拆掉的只是少数违建户的自身利益,维护的却是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我们要有底气,理直气壮,不要畏难。

  王文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守纪律,严格执法。对于拆违不力、顶着不办、阳奉阴违、游说说情的单位和个人,见一件查一件。要全方位宣传,让大家充分了解“拆违拆临、建绿透绿”的重大意义,同时充分发挥“啄木鸟”监督作用,帮助我们发现各类漏查、漏报行为,让违建临建无处藏身。

  要正确处理“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与城市旧改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旧改以及“两拆一建一透”创造良好条件。

  绝不允许“拆民不拆官”

  郭安在部署工作时指出,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带头拆除”的原则、“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界定拆除对象、对照时间节点,实现快速突破。

  “要把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违建临建实行先行拆除,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私不拆公、拆软不拆硬’的情况发生。”

  郭安表示,市直各部门、各城区、开发区、新区政府等各级各部门要不讲条件、不找原因、不搞特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第一时间自行拆除所属房屋。同时,要积极动员“拆违拆临”相对人(单位)按规定自行拆除。

  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自拆的,要按照“九先拆”原则实施强制拆除,确保12月底前拆除率达到100%,做到拆一片、清一片:一是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单位的违建临建先拆;二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先拆;三是顶风突击的违建临建先拆;四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先拆;五是妨碍重点工程建设的先拆;六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先拆;七是严重占压“五线”的先拆;八是重点区域违建先拆;九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违建先拆。

  政策解读

  范围

  五城区和四个开发区、新区

  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底,南昌将在全市范围内打响“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战役。拆除违章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还路于民、还绿于民,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据介绍,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是此次专项工作的范围。同时,各县“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参照《南昌市“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重点

  拆除部门单位的违建、临建

  “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重点拆除三类违建临建:城市道路两侧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所属部门、单位未依法取得合法手续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未按照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等“五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且不宜美化亮化的其他建筑;

  商品房建设项目竣工后未按要求期限拆除的临时售楼房等建筑物;

  “拆除重点为公房,而不是私房。公房范围包括市级以下(包括市本级)即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的违法建筑和未按照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胡焘告诉记者,拆除的建筑位置位于城市道路两侧,具体而言即所有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的道路(包括铁路,除小区)两侧。

  违建临建拆除后的土地,优先用于绿地建设。据介绍,“建绿透绿”将紧扣绿色生态、红色旅游、历史文化的主题,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精细化施工,做到建一片、管一片,力争达到“百米见绿”的效果。

  步骤

  11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予以强拆

  此次“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自2013年9月20日至2014年1月底结束,分为调查摸底阶段、自行拆除阶段、强制拆除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

  2013年10月20日前为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单位对普查、自查资料统一汇总,报市“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临时建筑的详细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底工作不但要摸清建筑物本身的情况,更为关键的是要摸清经营户、承租户的基本情况。

  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为自行拆除阶段。10月31日前,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房管局配合对上报的普查、自查资料进行审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各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在11月30日前各自组织自行拆除。

  12月1日至12月底为强制拆除阶段。在自行拆除阶段未自行拆除的,由各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20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各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考核,提出奖惩意见。2014年1月中下旬,市委、市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举措

  漏查、漏报、瞒报都将被问责

  本次专项工作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同时,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对工作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拒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或在普查摸底过程中漏查、漏报、瞒报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凡是在‘拆违拆临’范围之内的,没有特权单位、没有特殊人物,不论大小多少,不管涉及哪个部门,都必须严格执法,依法依规拆除到位。”据介绍,对于违规修改租赁合同、临时办理各类权证(包括各种书证)、突击盖房盖楼等顶风作案的人和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绝不手软。(记者 吴跃强 记者 高小茜 文 浦静芸 图)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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