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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言社会矛盾处理:应从政策甚至战略层面考虑

2013年10月10日 05:4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转型期尤需重视问题的“社会性”(名家笔谈)

  朱光磊

  处理当前的各种社会矛盾问题,不能满足于简单应付,更应从具体政策的制定甚至国家战略层面上加以考虑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当前各级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不过,职能向何处转变,“服务型”如何体现,恐怕很多人并未认识到位。

  在政治学中,国家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公共权力”。完好的政府职能体系,包括统治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这三个主要方面的平衡。二战结束以来,政府统治职能隐性化、管理职能刚性化和服务职能扩大化的趋势非常明显,人们更加注重统治、管理和服务三大职能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建设成就显著,现代化水平提高迅速,政府在市场领域的活动基本上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位,显现了其较强的统治、管理能力。但也须看到,在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还显不足。

  中国现在正处于向现代化迈进的关键转型期。从发展规律看,“现代性产生稳定,而现代化导致不稳定”。传统社会和已经现代化的社会相对稳定,向现代化转变的过程中则充满艰险,矛盾也集中显现。会不会处理具体的社会问题,也往往成为评价地方政府领导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处理社会问题,不能满足于简单应付,更应从具体政策的制定甚至国家战略层面上加以考虑。

  调处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当今中国政治的一个主题。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部分内容,具有显著的社会属性。许多经济、政治领域的问题,都属公共问题,不过是以社会矛盾的形式爆发出来。这些矛盾,大多数情况下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阶级矛盾”,而是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常态社会关系。像医疗、住房、教育等难题,群众反映强烈,矛盾也很尖锐,但并非不可调和,只是由于制度、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造成,可以通过政策调整、制度的完善和职能的转变来解决。

  从实践角度看,要学会对一些政治行为做“社会性”处理。新中国是从革命和战争中走来的,政治行为中不可避免地带有“斗争”色彩,一些人的“斗争哲学”在改革时代依然存在。作为成熟的领导集体,要具备足够的政治自信、政治理性和政治智慧,以所拥有的足够理论储备为基础,建立完备的意识形态体系,很好地平衡社会关系,学会在整合社会不同意见中表达。比如,通过改进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适应能力,把执政理念以更易于大众接受的形式表达出来,与世界文明成果接轨,最大限度地增进共识;也需要树立更多的“公共”意识,因为“公共”体现了充满差别的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过程对社会管理的一般性需要。

  当然,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程度”,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社会领域包含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和丰富内容。从比较的视野看,即使是社会自治比较发达的那些国家,也远没有达到依靠自治组织而不是政府来维持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稳定的状态。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无疑仍将处于主导地位,不能理想化地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大规模的社会自治和第三部门的发展上。

  在矛盾集中的情况下,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使多数成员认同发展目标,尤其需要政府更好地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能,弥合社会冲突。卡尔·波兰尼说过,“变迁的速度与变迁自身方向相比并不显得不重要,虽然后者常常是不依赖于我们意志的,但我们所能承受的变迁发生的速度却是可以由我们来控制的。”调控发展速度与坚持发展方向同样重要,其关键在于把握社会对变化的承受度。

  从这个角度上看,不断增强国家的社会属性,大力推行有效的公共政策,是现代化进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不断完善我们的政治经济制度,也是一个重要探索和铺垫。

  (作者为政治学教授,南开大学副校长)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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