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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名管理新规引换证担忧 回应称更名先征民意

2013年10月10日 13:4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阅读提示|“我家门前的路是不是要改名了?”10月8日,本报报道《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即将施行的消息后,一些“多名路”、“洋社区”的居民非常关注,他们担心《办法》10月15日实施后,道路或小区改名,房产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都需变更。对此,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的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称,道路名称是否更改,《办法》中明文规定:首先要征集沿线居民、单位、商户的意见,必要时还得开听证会……

  “禁洋”并非河南首创,1996年就有规定

  “河南禁止‘洋’地名了!”本报报道《办法》出台的消息后,反响如潮。10月9日,《人民日报》对此刊发评论《少一点东施效颦的洋地名》认为,“在对洋地名的追逐中,不仅容易迷失自我,还照见的是一种懒惰思维,更折射出一种文化的不自信。城市设计者提升城市‘档次’、彰显潮流文化的目标追求并没有错,关键是要做好文化传承和创新,这才是目前城市建设的关键所在和当务之急”。

  “其实,禁止‘洋’地名并非河南首创。”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办法》未“禁洋”,但1996年民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在我省之前,广东、河北、陕西、浙江等省已相继出台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条例等,对“洋地名”说不。

  而对《办法》中的另一亮点:禁止“一地多名”的规定,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解释,一路多名,让本地人迷糊,让外地人困惑,《办法》旨在避免这种现象,“但这与城市框架拉大、道路命名新名层出不无关系”。

  “多名路”将来叫啥,首先要问沿线居民

  《办法》实施后,是否意味着目前的“多名之路”会被统一名称?

  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相关负责人说:“《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重要地名的命名、更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多名路’是否改名,要看沿线居民、商户、单位是否有强烈的意愿,一旦道路所辖地市政府接到群众反映,准备更名,听证会可能要首先提上日程”,尤其是修建时间久、沿线群众多的道路,名称变化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命名、更名更需“民意第一”。

  家住郑州岗坡路的贾先生曾给本报打来热线,讲述门牌号的变化给他的生活带来的影响——全家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等证件上的地址与新的门牌不符,都要更换。为了换证,他找公安部门开具了证明,但到相关部门换证时,问题出来了:身份证和户口本换证费用都高于办证费用,仅户口本的更换费用就有120元。

  对此,不少市民有着同样的担心:道路更名,证件更换费用由谁出?

  “责权统一,命名权、更名权归当地政府,那么,是否收费、咋收费,也由当地政府说了算。”这位负责人说,《办法》禁止一地多名的目的在于,随着城市框架拉大,新修道路的名称与施工用名合理衔接。《办法》要求,道路规划时就将地名一并规划上,避免出现“一路多名”。

  这是不是意味着将来延长的道路不能再另外取名呢?“有些断头路在打通之后,比如红专路、东明路,肯定要沿用一个名称,因为道路不是很长,没有方向性改变。”

  该负责人还称,对于已有的“洋地名”建筑物,《办法》同样规定:“部分现有洋地名是否更名,需征求建筑物所在地单位、居民、商户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同意……”

  此外,对于希尔顿酒店、西亚斯学院等名称,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这些都属于企业名称、高等院校法人名称,并不在《办法》规定的地名对象之列。(大河报 记者 张渝 朱建豪 实习生 朱颖)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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