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中新社杭州10月11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1日在杭州强调,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创新精神的必然要求。
孟建柱是在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作上述表述的。在这次会议上,孟建柱指出,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社会深刻变化,今天,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就是要在新的历史阶段,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好,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
孟建柱强调,要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只有让广大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获得实惠,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
他要求,创新工作方法,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关键靠群众。群众对自身利益最关切,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存在的症结最清楚,解决起来最有智慧。
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孟建柱强调,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要正确把握信访工作定位,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统一、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孟建柱指出,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创新精神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孟建柱还强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是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宝。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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