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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首都机场爆炸案今宣判 检方要求以爆炸罪究刑责(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15日 00: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9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涉嫌犯爆炸罪一案。(图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庭审图片)中新社发  


 

视频:首都机场爆炸案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冀中星表悔意  来源:中国新闻网

  冀中星否认故意引爆 律师做无罪辩护

  冀中星是故意引爆爆炸物、还是过失行为,成为此案争议的焦点。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冀中星自辩称不是故意爆炸,去首都机场也是表达个人诉求。冀中星称,案发当天,当机场民警到达后,他怕民警抢手里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物倒了个手,之后就发生了爆炸,他不是故意引爆的,自己的行为是过失行为。

  冀中星还表示很后悔,有事情不应该以危险的方式,而应该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

  庭审中,刘晓原、李方平两位辩护律师为冀中星进行了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冀中星引爆爆炸物,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也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因此,冀中星既不构成爆炸罪,也不构成过失爆炸罪。

  刘晓原辩称,冀中星携带炸弹去机场,不是想自杀,也不是故意引爆炸弹伤害无辜,而是在倒手过程中不小心引爆了炸弹,“他没有在人群中引爆,反而喊着让旅客和警察离开,足以证明这个说法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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