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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旅游法》已凸显积极作用

2013年10月17日 2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 蒋涛)《旅游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刚刚过去的黄金周也是对这部新法实施效果的检验。官方17日在北京回应称,《旅游法》已凸显出积极作用。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李任芷说,《旅游法》出台后,一方面是“零团费”、“负团费”的情况在大量减少,另外也有不少旅游团队确实以涨价的方法调整了经营方式。

  新版《旅游法》禁止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游客并且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付费项目等形式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新法出台后,旅游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普遍增强。”李任芷说,不少旅游团队费用的上涨是将原本在另付费项目中转嫁的成本调整回来,而不再隐性收费。

  他认为,减少了强迫购物的情况,也就相应减少了导游和游客之间发生摩擦的诱因,相对提高了服务质量,但这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随着旅行社的转型,随着旅行社由原来的价格竞争过渡到通过质量、服务、品牌的竞争,游客会得到更长期的好的服务。

  “商家意图借助《旅游法》变相涨价,无益于是自杀”,李任芷认为,旅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变相涨价消费者不会买单,日后旅游管理部门也会根据市场变化,依据《旅游法》监督和管理好旅游市场。

  而对游客抱怨景区容量超载,停车场不足等问题,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认为,《旅游法》以“环境承载量”的方式对环境拥堵有明确的规定,但从今年黄金周拥堵情况来看,“明显这几条规定落实得还比较弱”。

  张吉林说,黄金周之前,各地旅游部门都提前准备预案、采取措施,但效果仍然欠佳,这反映出相关部门对于变化的规律还掌握得不足。

  对此,他开出落实带薪休假的“药方”。张吉林说,从整体来看,中国景区数量仍供给不足,将近30亿的游客是一个刚性需求,“怎么样去满足大家的需求,更好地调控流量,下一步要指望带薪休假的落实。只要带薪休假落实了,这种集中出游的方式转变了,就可以分散调整开了。”

  除此以外,他还提议多开发度假休闲类旅游产品,与观光景区类旅游产品相区别,增加大众旅行的选择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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