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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北京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预警由轻到重分四级(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22日 1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应急预案》实施,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和副秘书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组成。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细化实施分预案,于《应急预案》发布后规定时间内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空气重污染发生时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解除24小时内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办公室。

  六、督查考核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督查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具体承担。对各成员单位细化实施分预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时,派出督查检查组对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的考核,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社会监督

  积极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强化信息公开,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公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及相应应急措施。鼓励媒体监督,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有关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予以曝光。

  自《应急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京政发〔2012〕34号)即行废止。

  附件1: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李士祥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张 工 市政府副市长

  朱 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陈 添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严力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续 栋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 奕 市教委委员

  李 洪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杨小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庄志东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容 军 市交通委委员

  张世清 市水务局副巡视员

  赵 涛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黄德峰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马惠民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 恕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曲晓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朴学东 东城区副区长

  姜立光 西城区政协副主席

  王 春 朝阳区副区长

  刘长利 海淀区副区长

  高 朋 丰台区常务副区长

  文 献 石景山区常务副区长

  李 昕 门头沟区副区长

  吴会杰 房山区副区长

  崔志成 通州区常务副区长

  林向阳 顺义区常务副区长

  孙 卫 昌平区副区长

  邵 恒 大兴区常务副区长

  底志欣 平谷区副区长

  潘临珠 怀柔区常务副区长

  王稳东 密云县常务副县长

  张素枝 延庆县常务副县长

  高言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2: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

  一、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一)指挥部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政府做好工作;

  4.负责指挥、协调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

  5.分析总结本市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7.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

  1.组织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

  2.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蓝色、黄色、橙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提出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8.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

  9.组织开展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联系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

  12.承担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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