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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自行车位拍出“宝马价”违背公益属性原则

2013年10月23日 15:3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位于成都火车北站区域总长278米,可停放140辆自行车、840辆电瓶车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在8月中旬被拍出了34.5万元价格,而被业内戏称拍出了一个“宝马”价。市民发现这些地方的停车费突然暴涨。而根据拍卖约定,承包人在经营期内是不得违规收费的。涨价是否与34.5万元的拍卖价有关?消费者是否该为“天价”车位埋单?(据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

  从报道来看,该停车位在火车站区域,属于公共建筑范围之内,理应遵循公益属性原则,采取非营利或微盈利模式经营,来为民众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可见,“宝马自行车停车位”收费太高,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公益属性变质,社会公共利益亦因此遭到损害。

  按照《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室外停车自行车收费2毛钱,电瓶车收费4毛钱。而“宝马自行车停车位”则收取1元和2元的费用,是规定的5倍之多,明显属于乱收费,需要依法予以整改。当然,也需要看到,“天价收费”并非无中生有,乃是因为该车位的拍卖价格太高,又存在着层层转包经营行为,按照水涨船高的原则,只有逐级抬高价格,才能确保不会亏本。

  可见,自行车停车位拍出宝马价才是问题的根源,要想彻底纠正过来,就不能简单处罚经营者,而是追根溯源,改变该停车位经营权的拍卖方式,降低拍卖价格,从而挤出收费水分。

  该停车位处于火车站区域,日常人流量非常大,拍卖方应做事先调查,估算平均流量,核算盈亏成本线,在此基础上制定拍卖价。同时,为了避免拍卖价被过度抬高,则应按微盈利模式规定价格上限,超出者均为无效。或者,为了确保公平性,也可采取抽签方式,或轮流经营模式,由多位竞拍者公平参与。

  类似情况在其它公益性经营领域,也常常可以看到,最典型的就是菜场摊位的经营权,也是被年年抬高,致使摊位经营成本太高,菜价亦跟着飞涨,影响到基本民生。

  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吸取经验教训,让公共经营项目回归至公益属性,别再一味赚钱。而对于违规收费者,也应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和整改,屡教不改者依法收回其经营权,以儆效尤。(江德斌)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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