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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设职业年金 评论称需伴随养老改革破局

2013年10月28日 09:0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并将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10月27日《扬子晚报》)

  尽管,信息十分有限,但关于养老保险并轨的信号已经传出,那就是以职业年金的方式,化解并轨的阻力。在公众期待的改革方案中,养老保险应该是一轨的,任何人无论身在何种单位和企业,他们享受到的养老权利应该是平等的。但是,这种改革必然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水平的降低。所以,不用多思考便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个最优的方案阻力必将最大。

  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关于养老保险改革的共识早已达成,但并轨如何却没有定论。此时,是否还存在着更为务实更为有效的次优选择呢?与其总是僵持不下、原地踏步,倒不如开放思路,找到更为有效的改革路径。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算是次于完全一轨的改革方案。但客观地说,完全公平的养老模式是不可能存在的,每个人的价值和贡献不同,从相对公平的角度看,养老保险应该形成差异。在保证了基本公平的前提下,职业年金能形成有效的格差,以激发人才的动力,体现人才的价值。

  当然,职业年金的实现需要现实条件。首先,基本的养老保障必须是公平的。这需要在职业年金出台之前,先统一不同职业者的养老保险,做到真正的一轨和公平。

  其次,职业年金必须是透明公开的。如果是企业,完全可以自由地制定养老保险的政策,这是它们的自由,也是它们吸引人才的手段。但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很多事业单位还属于财政拨款的状态,即便是那种自负盈亏的单位,他们手中也掌握着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为防止这些单位在养老保险改革中产生自肥的冲动,就必须要求他们制定出更为合理、公开的职业年金政策。

  最后,职业年金必须伴随事业单位的改革。那些可以划归市场的,就划归市场,让他们以自由竞争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那些应该远离市场的,就回归本位,让他们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完善自身功能。如果事业单位总是可以在市场上通过行政权力创收,那么自肥的冲动就可能难以遏制。

  对于养老保险的改革,公众充满期待。此时,必须看到养老保险改革的现实性,不能意气用事,以为理想的情形可以一蹴而就。同时,也必须看到公众期待的迫切性和实际指向,不能把改革当成自我获利的契机,应该让公众享受到改革红利。如此,改革才能有效推进,职业年金制度才能成为真正的次优选择。(李劭强)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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