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以制度改革释放创业正能量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五个方面。很显然,此次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释放出巨大的创业正能量,为鼓励劳动者参与创业活动准备了相应的制度条件。
创业活动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活跃程度和市场交易成本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讲,在一个经济日趋活跃、市场交易成本较低的社会里,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也会相应地提高。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经济出现低迷、交易成本高企,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就会有所下降。
在我国,虽然政府近些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活动的政策措施,但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似乎并不理想。比如在我国生存型创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其比率不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企业数量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创业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目前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仅为2.6个,远少于发达国家每千人50个左右的平均水平和发展中国家每千人20-30个的平均水平。此外,大学生本来应该是创业活动的主力军,但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还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创业成功率也比较低。
个中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的创业成本太高。由美国巴布森学院和伦敦商学院联合主笔的“全球创业观察”指出,中国创业环境中的弱势主要表现在金融支持、政府政策(如新企业审批)、教育和培训(创业和工商管理教育)等方面。
事实上,我国创业企业受到诸多“门槛”的限制,往往导致创业活动半途而废。比如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表面上看,这些要求并不太高,但如果考虑到许多创业者白手起家、收入微薄的现状,再加上审批手续复杂且时间过长、房租人工费用高昂、融资困难等现实情况,那么创业的总成本就已经超出了不少人的承受能力。相比之下,在美国等发达国家,设立企业是一件十分简单易行的事情,且大多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这也是他们创业活动比较活跃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改革现行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就显得格外必要和紧迫。一旦企业设立的门槛和创设成本被大大降低,那么对鼓励劳动者自主创办企业就是一个重大的利好。可以预计,如果该项政策能够得到切实而又有效执行的话,我国新一轮创业高潮将正式来临。(李长安)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