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蒲江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10元
2013年10月30日 13:5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自今年6月1日起,蒲江县统一了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64元提高到310元,实现了城乡一体,消除了附着在户籍上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的差异。截至10月,全县2320户农村低保家庭享受到了低保补差。
家住大兴镇玉龙村的低保户刘贵儒,今年66岁,因儿子去世、儿媳离去,和老伴相依为命,还抚养着孙子,家里十分困难。“这次增加了点低保费,对我们来说太好了,至少可以改善下我们的生活,给孙子添置点衣服了。”(记者 罗琴)
【编辑:白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