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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电动车解禁与否应更广泛征求民意

2013年10月30日 15:21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广州市长陈建华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电动车应否解禁”的问题时表示,每一项公共政策的推出都是要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权衡利弊就是要巩固限摩、“限电”的成果。

  记得本月初,媒体纷纷报道,广州市政府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杨中艺今年“两会”期间提交的提案时表示,广州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广州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此一答复,被解读为“广州有望解禁电动车”的信号。各种意见即纷至沓来。

  电动车应否开禁,涉及公众利益,或赞成,或反对,或不置可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与诉求。赞成开禁者理由一大堆:电动车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方便又省钱;电动车不应有先天“原罪”,不能剥夺它的路权。反对开禁者理由也是一箩筐:交通会更乱,可能造成拥堵;大量电动车车速过快,存在安全隐患;电池回收困难,可能带来污染;担心飞车抢夺回潮……事实上,从2006年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车上路上牌,社会上的争论就没有断过。

  如今,市长的表态,是否会为新一轮争论画上句号?我觉得,有争论总比不争论好,广州应该更广泛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让各种不同意见充分博弈。其一,禁电七年,社会环境和各方条件已然发生变化,当初的政策可否有检讨的空间?其二,各种意见在一个平台上碰撞,可以疏导社会情绪,哪怕政府的决策与个人的期望不符,也已有渠道表达意见,不会淤积于心。其三,更重要的是,在讨论中征询民意,体现的是政府的姿态,关注民生、重视民声的施政理念与方式。政府既然答复要成立电动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不妨让它担负起广征民意的职能。其四,决策的科学性往往来自不同意见的充分交流,实施的顺畅高效往往取决于民意的理解与支持。

  电动车应否开禁,意见纷纭,要形成共识恐怕很难。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公共政策的决策者,政府考虑更多的自然是现实问题,是“比较”,是“权衡”。从这个角度说,市长的意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可能有各方都能接受的百分之百完美的方案,但开放的意见平台,可以求得不同利益群体最大限度的认同或谅解。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最终答案为何,都得考虑广州的现实条件,如果开禁,做好包括硬件和软件在内的管理规划与预案是重要前提,硬件如道路资源的重新分配,恢复和完善单车道,配套建好停车棚等;软件包括如何规范管理,对非法载客、超速、改装等问题的及时查处。(胡湖)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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