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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整治“小金库” 有前科再被查出从严处理

2013年11月04日 11: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东莞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工作将在本月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昨日,记者从东莞市财政局获悉,重点检查阶段将严格执行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整治范围单位总数5%的规定,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市财政局同时向社会发布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邮箱,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相关线索。专项资金等各个环节的各项行为上。

  东莞上一轮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始于2009年,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结束,从去年10月开始,东莞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临时协调机构撤销。据市财政局统计,在历时三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中,东莞市共铲除各类“小金库”15个,其中包含自查阶段发现的“小金库”12个;共涉及违规资金1996.37万元,包含自查阶段发现的1205.15万元。期间,相关办案人员曾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讯地址,受理公众有奖举报。经核查,截至目前,没有符合条件的举报人获得奖励资金。

  与上一轮专项治理工作相比,此次发布的《东莞市整治“小金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重点整治2012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收支,以及201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及其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以下6种情况,具体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依托其他资金来源,未按有关规定纳入单位账簿管理形成的“小金库”。

  其中,经过2009至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本次自查自纠之后,在重点检查中又发现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从重从严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在整治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上,《东莞市整治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则明确,整治对象为由市镇(街)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为适应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要求、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性基金;整治重点将聚焦在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程序,违规设立、申报、审批、分配、拨付、使用

  东莞市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电子邮箱昨日正式公布。

  举报电话为(0179)22831059;

  举报电子邮箱为“jiandujichake@dg.gov.cn">jiandujichake@dg.gov.cn”。

  举报信箱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1楼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邮政编码523888”。

  据介绍,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见习记者 靳延明 记者 黄少宏)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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