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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打造透明政府需要司法护航

2013年11月04日 13:3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最近,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了《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调研报告》,报告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5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快速增长,但公民胜诉的情况仍然较少,2012年一审审结的案件中公民胜诉率仅为17.6%。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快速增长,说明公民维护知情权的权利意识在提升;而公民胜诉率仅为17.6%则表明,公民要想通过司法渠道维护知情权,目前仍存有变数。当然,公民胜诉率低也可视为官方的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做得很好,但从民众的观感与舆论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关注来看,这种可能性应该相对较低。

  无知情则无监督,公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知情权,其实是对监督权的曲线求解。但公民胜诉率不到两成,无疑会伤害这种维权热情,也将间接影响政府公信和司法公信。行政诉讼的直接“被告”是政府部门,在现有司法生态下,此类案件中司法所面对的现实压力可想而知。因此,推进司法的独立审判,对于缓解公民胜诉率低下的现状,将具有重要意义。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具体细节规定,是否能够有力规避一些争议和模糊地带,以防止规定模糊化给司法的“自由裁决”预留空间,也值得反思。有法院内部人士认为,政府信息的界定标准及公开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的争议,都会潜在影响司法判决,加剧公民申诉的难度。

  公民胜诉率低,在某种程度上是公民与政府在司法地位上的一种直接反映。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就称,在裁定驳回的案件中,以“原告资格问题”这类理由来驳回的,有一定数量。这等于说,因为诉讼资质问题,一定数量的公民甚至被排斥在司法的大门之外,这显然不利于真正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因此,公民作为行政诉讼主体的资质,仍有待法律进一步确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点,除了政府部门自身要转变观念,进行相应的机制性变革,来自民众的监督,特别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努力,也是不容缺席的力量。事实上,也只有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法治矫正的框架内,打造透明政府、回应政府和公信政府,才能有“法”可言。在这个意义上,确保公民维护知情权的司法渠道畅通,与打造透明政府,其实是一脉相承的。(相关报道见11月3日《中国青年报》)(华西都市报评论员 朱昌俊)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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