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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农村低保率先迈上城乡统筹节奏

2013年11月04日 15:35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从11月开始,湘潭高新区55名A类农村低保户将获得每人每月420元的低保金,这一标准,与城市低保户同步。

  这也意味着,湘潭高新区的农村低保在湘潭市率先迈上了城乡统筹的节奏。

  湘潭高新区的A类农村低保户从每人每月285元的标准,提高到420元,11月起实施。与全市农村低保每人每年3400元的标准相比,湘潭高新区的A类农村低保户每年要高出1640元。

  目前,湘潭高新区共有农村低保485户,共900人。按照城乡统筹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湘潭高新区将增加区级财政投入约214万元。这一转变,消除了城乡低保人员在待遇上的差异。

  农村低保实现城乡统筹,让园区百姓切实获得了园区经济发展的实惠。除此之外,今年湘潭高新区的社会救助理念,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由以往的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转为提升困难群体生活质量。

  转变之一,救助面扩大。比如医疗方面,去年救助28人,今年1-10月数量跃升至226人。

  转变之二,从单一的政府救助转变为多元化救助,囊括社会扶助、个人自救在内。

  转变之三,以往的救助以生活、医疗为主,如今又增添了教育、就业等多个领域。比如该区双马街道马家河社区低保对象罗嘉锦,今年考取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专业,每年学费、住宿费需1.17万元。通过区社事局的争取,他获得了5000元的助学金,圆了大学梦。

  近年来,湘潭高新区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基本生活救助、专项资金救助、临时救助、部门和企业的慈善捐助等方式,使得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其他弱势群体得到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

  今后,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方面的财政投入,为园区百姓打造温暖的家园。  (刘 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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