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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围观孙杨,更应注重法律视角

2013年11月05日 08: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11月3日14时10分左右,在杭州延安路体育场路路口,一辆900路公交车与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发生追尾事故。卡宴驾驶员竟是奥运冠军孙杨。11月4日下午,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奥运游泳冠军孙杨因无证驾驶汽车,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11月4日法制网)。

  又是一起名人无证驾驶事件,但在这次事件中,奥运冠军孙杨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上并无责任,因为是900路公交车追尾导致的交通事故;但从无证驾驶来说,这却是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无证驾驶可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此,孙杨本人已经在微博中进行道歉,其供职的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也发表声明,要求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则办事,支持交警的处罚。但是,在这起事件中,各种放大镜和显微镜的观察方式被用来当做解读工具,直接影响到事件的本来面目和公众的判断。其实,这样的解读方式无视了实事求是的法律视角,是一种跟风的表现。

  在放大镜的观察方式上,有网友爆料说,孙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无证驾驶,加上孙杨女友也曾经在微博中晒孙杨驾车的照片,这也是无证驾驶的证据。这样的解读方式无疑可能会混淆视听,造成对所谓的名人进行无尽的“扒粪运动”。当年高晓松被查出酒驾的时候,也有很多网友持这样的态度;王志文被查出酒驾的时候也曾有网友如此。一般来说,之所以网友使用放大镜看待名人违法事件可能有这样几种心态:其一是落井下石的快感,感觉名人成名时间以及获得功名太快,有点羡慕嫉妒恨;其二是见不得别人好的看笑话心理。但是,到底真相如何,不仅需要将所有爆料进行核实,更需要拿出真实的证据,即如果孙杨之前就多次无证驾驶,为何没有相关部门发现?

  而相对于放大镜来说,显微镜是另外一个极端。在显微镜的观察之下,有些网友觉得孙杨如此也是人之常情,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保持一种“听其言,观其行”的高风亮节的精神,希望孙杨的无证驾驶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过错,并不希望其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显微镜观察的前提是坚信孙杨是好的,这样的人大多是孙杨的粉丝。但是,这样的显微镜观察方式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无视了名人触犯法律之后应一视同仁的处罚原则,原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无证驾驶都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都不能享有特权,名人也不是法外之民。

  由是观之,对待孙杨无证驾驶事件,放大镜和显微镜都是不可取的。放大镜是一种落井下石的看笑话心理;显微镜是一种毫无原则的情感泛滥。两种方式的弱点都是没有坚持实事求是地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从现实的角度看待问题,而最为客观和直接的就是分清楚交通事故和无证驾驶两者的责任归属:这次交通事故中,孙杨并没有直接责任,因为是900路公交车追尾;而孙杨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至于孙杨是否能够像其微博中道歉那样改过自新,唯有以观后效,而不是先套上放大镜和显微镜。

  □王传言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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