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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捐千万受助基金会无作为 该捐赠未受审计

2013年11月05日 10: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新闻纵横》报道了香港律师胡百熙先生向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捐赠上千万股权,基金会四年没能兑现承诺一事。这笔巨额捐赠的背后,还存在不少违规操作,比如,这笔捐赠并未写进当年基金会的年度报告,接受审计,并向社会公开,民政部也说,关于基金会2009年的年度报告,正在调查。不仅如此,基金会还引入了一家公司参与捐赠过程,公司的经营者和基金会背后还有关系。

  这笔巨额捐赠得从2009年说起,香港律师胡百熙想把名下公司拥有的燕郊近150亩土地和约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捐给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这笔资产曾被估价为7000多万元。在基金会的指引下,胡百熙两年间先后签过两份协议,一份是捐赠协议,他向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捐赠49%的公司股权,一份是转股协议,胡百熙向北京金义豪科贸有限公司转让51%的公司股权。

  胡百熙:百分之百的股份,我都捐给这个基金会了,不是捐49%,因为是基金会让我通过金义豪这个公司来管理,所以给他们的。

  按照转股协议,金义豪公司应该在2010年年底付给胡百熙先生3000多万元,用来支付债务。胡百熙随后为这笔钱找到了比还债更好的归宿,捐给浙江大学基金会。随后,他也与浙江大学签署了捐助协议,只待3000多万进账。但遗憾的是,时隔三年,他并未拿到这笔款项。而基金会和金义豪公司也迟迟没能将资产变现做慈善。记者联系到了代表金义豪公司和胡百熙先生签署转股协议的郝锐,在郝锐看来,基金会找公司参与捐赠并无不妥。

  郝锐:资金会资金法当中,没有查到关于股权捐赠的具体的管理规定,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任何一个基金会捐赠的时候,捐赠物品是不能有任何的债权债务。胡老捐赠的公司并不是一个干净的公司,是有债权债务,法律纠纷的。不能实现百分百捐赠,但胡老又想做这一件事情。这样子话,他就把一个非控股权先捐给基金会,完了之后让我们公司来处理这些债权债务。

  多方来源指认,金义豪公司的经营者是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秘书长于戈的家人,虽然于戈本人电话里跟记者否认此事,郝锐却默认自己和于戈是母子关系。

  记者:说您是咱们于戈女士的儿子吗?

  郝锐:这件事情跟这事情没关系。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章程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郝锐却认为,亲属关系并不影响捐赠事宜,甚至可以说,和捐赠无关。

  记者:基金会的理事跟监事的近亲属不能参与基金会的任何交易行为吗?

  郝锐:我不是受基金会的委托来处理资产,而是受公司的委托来处理资产。

  但是,胡秀娴女士和胡老都说,是基金会找的金义豪,他们不认识金义豪公司。

  郝锐:这个情况我不太清楚。前一阵子谈判不是我谈的。如果从基金会角度划分,可能会有问题。但是从公司角度来划分,这不是问题。

  近亲参与基金会的捐赠过程真的没问题吗?对此,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应该近亲回避,以免发生误解。

  王振耀:我觉得特别要注意规避,近亲回避原则。一定要注意有一些利益纠纷时,要尽量地不要让自己的亲属介入到里面,这时候容易产生出很多的误解。甚至你即使有好心,大家也会觉得你们不应该这么做。

  接受采访,金义豪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郝锐向记者倒了一肚子苦水,他说,因为胡百熙捐助的资产有债权债务,还涉及未解决的法律纠纷,一时无法变现,目前公司不但没有收益,还外欠2000多万。在郝锐看来,金义豪公司与胡百熙2010年签署的协议事实上等同于买卖协议。将土地和资产变现之后,他首先要先还给胡百熙3000多万,让其兑现对浙江大学的捐赠协议,然后再以49%的股权折价给基金会。

  郝锐:我们按股权计算,该给人家多少给人家多少,人家拿了49%的股权,我们就给49%。我卖了1个亿给人家(基金会)5000万,而且人家是受益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承担任何的损失,人家只管拿钱不管花钱、赔钱的事。赔了都是我的,我赔到底,这个地,我一分钱拿不到,我得把3750万给胡老先生,相应的对价我得给基金会3700多万。

  记者:相应的对价?

  郝锐:是这样的,因为它是这么一个公司的法律程序,股转债,原来我是股东,我持有这个公司的多少股权,大家共同认定股权价值的基础上,你把股权转给我,我所欠的你的钱,股东转款的钱变成了债务。

  记者:一句话概括,其实就是3700多万又买了这个51%的股权对吧?

  郝锐:对,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只不过这笔钱我还没有给胡老就是了,这是我的债务。

  胡百熙的女儿胡秀娴则并不认同,按照捐赠初衷,51%的股权也只是捐赠的一部分。

  胡秀娴:以前就说了分阶段捐给基金会。(基金会)要求以这种方式(转股给金义豪51%的股份)来完成,那我们就这样做了。是一个捐赠,怎么能是买卖呢?怎么卖呢?

  当然,至于金义豪公司在变现工作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胡秀娴也认为应该获取相应的收益。至于收益怎么分,胡秀娴认为是基金会和金义豪公司之间的问题。

  对此,知名律师黄荣楠指出,双方的解释让别人疑窦丛生。

  黄荣楠:金义豪公司是否在其中牟利了呢?如果仅仅从他所打的比方上来看,如果我们只说这块土地卖了一个亿。49%给到了基金公司,再给了胡老3750万,那剩下的余值给谁了呢?金义豪公司如果从中获利,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为呢?假设基金公司用了近亲属的公司来帮助处理了捐赠资产,而且可能从中获利的话,那侵犯的又是谁的利益呢?

  事实上这些答案只有基金会才能提供。但是,截止目前,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仍不接受面对面的详细采访,理由仍是等待主管部门教育部的批准。 (记者 刘黎 栾红)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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